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应当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照预算数、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

市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部门决算的审签制度。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