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