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干扰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