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第二十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并接受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