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鼓励社会公众依法组成房屋安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房屋使用安全巡查、检查等活动,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和发现、纠正违法行为等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