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信访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