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场开办者应当负责市场内服务设施和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按规定设立标志牌和场界牌,为消费者设置免费复检的合格的法定计量器具,建立和落实市场内卫生、防火、防盗、治保等有关保障市场正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