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章 动物疫情的报告与处置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公布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