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为了保证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经费,包括代表视察费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误工补贴费、学习资料费和其它必要费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作出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作为代表活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