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