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民族特色饮食、传统歌舞、民俗礼仪、体育娱乐和文化遗产,开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打造九色甘南香巴拉特色旅游文化品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味。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开发、生产销售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