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根据乘客意愿向乘客提供客运服务,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小型客车。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