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条已修改本办法所称留守未成年人,是指因父母外出半年以上,不能得到法定监护的未成年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