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国家规定,学校拒绝招收残疾学生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