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文化生活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兴建大型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应当设有供残疾人使用、活动的设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