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海南经济特区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内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法规可以规定下列事项:(一)海南经济特区体制改革需要制定法规的事项; (二)海南经济特区对外开放需要制定法规的事项;(三)法律规定应由国家制定法律的事项以外国家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事项; (四)海南经济特区需要制定法规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