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已废止

外国人,无国籍人,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华侨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