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属于违反工商行政、税务、物价、劳动、公安、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和旅游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