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促进自主创新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