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十一条已修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在研究开发、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管理自主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