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办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服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