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二)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