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二章 文物的保护第十条有效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