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组织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和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