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修改

在城市用水总需求超过供水能力的情况下,为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非居民用户发出限制用水指令,必要时也可向居民用户发出限制用水指令。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