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排水管理第四十八条已修改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排水户需要延长排水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期满30日前申请续期。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变更登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