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计划与资金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非收费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于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国家和省市专项补助以及公路路产赔偿费、补偿费中专项用于公路养护的经费。收费公路养护资金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在收取的通行费中列支。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养护。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