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科学规划、加速推进城市化建设。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基本建设资金,完善公共设施,注重体现民族风貌,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城镇在流通、信息、文化、技术等方面的中心辐射作用。自治县积极培育新集镇、中心村,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社区,按规划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自治县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对城市建设资金倾斜安排的照顾。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