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民族贸易企业应根据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设置网点,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主渠道作用。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民族贸易政策的照顾。自治县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实行定点生产,并按需建立储备制度。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