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