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五章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足额缴纳停车费。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