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不按照规定出具发票或者使用其他票据的,停车人有权拒付。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