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十三条有效道路规划红线预留地符合临时停车场建设条件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后,可以实施临时停车场建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