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规范第三十条有效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二)遵守大型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三)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四)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五)遵守社会公德。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