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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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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五十八条

已修改

本市鼓励采用高效照明、高效电机、蓄能设备等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能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办法。具体奖励和补助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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