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本市推广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支持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支持既有民用建筑通过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