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市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节能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