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