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机关制定扶贫工作统一规划,加强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和农村基础建设,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自治机关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口援助贫困乡镇村庄发展经济。

自治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以中心城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自治机关编制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