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机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自治机关负责征收自治县内(含农垦)的排污费,除上缴中央部分外,由自治县自主安排,专项用于环境污染治理。

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