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自主调整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并在上级国家机关下达的编制总额内自主调整部门编制名额。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