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