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生效前已取得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经营者,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申办液化气经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