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防洪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应当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功能。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