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防洪条例/第四章 防汛抗洪的组织与实施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当台风或暴雨引起江河水位接近危急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一)受风暴潮影响,甬江潮位接近历史最高潮位;(二)奉化江全流域出现危急水位;(三)余姚江全流域出现危急水位。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