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根据当地实际合理规划和建设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整合当地应急救援资源,建立装备先进、反应快速、具有专业救援能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6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