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从事交通运输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进行日常检查;从事危险物品交通运输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交通运输工具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输装置和警示标志,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防止危险物品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的措施,确保运营安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6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