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客观、真实报道生产安全事故。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