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肉类加工企业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应当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