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使用、管理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拨付的农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本级人民政府筹集的各项农业资金。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